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及私立學術研究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實施辦法

法規名稱: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及私立學術研究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發布日期:民國 103 年 08 月 21 日
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12 月 08 日

沿革
3.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八日教育部臺教高(一)字第 1100162035A 號令修正發布第 8 條條文;增訂第 12-1、12-2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五日教育部臺教高(一)字第 1070189046B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0 條條文(原名稱: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及私立學術研究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新名稱: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及私立學術研究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八月二十一日教育部臺教高通字第 1030117307B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