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大學資通安全暨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設置辦法

東海大學資通安全暨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設置辦法

2013/01/09(行政會議通過)
2014/06/25(行政會議通過)
2022/12/07(第 9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2023 年 6 月 7 日第 112-05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為落實本校資通安全管理與個人資料保護工作,設置資通安全暨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
本會之職掌:
一、資通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政策之擬定與推動。
二、資通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教育訓練計畫之擬定。
三、資通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風險之評估與管理。
四、資通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機制運作之監督與稽核。
五、與資通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有關之事項。

第三條
本會由副校長一人擔任資通安全長兼召集人;委員若干人,由各一級教學及行政單位主管擔任之。圖書暨資訊處圖資長為執行秘書。必要時得聘請相關專家擔任諮詢顧問。
本會每年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第四條
本會下設工作小組,由各一級教學及行政單位指派適當人員一名組成,由執行秘書擔任召集人。

第五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