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檢送「112年度資通安全稽核作業共同發現事項及建議」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本部依資通安全管理法執行行政院資通安全稽核作業,協助各機關強化資通安全防護之完整性及有效性, 業於112年擇定40個機關辦理稽核作業竣事,並彙整共同發現事項及建議,提供各機關檢視調整現行資安防護作為並納入資通安全維護計畫。
二、相關諮詢窗口
(一)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江志奇分析師(02-23808770,chihchi @acs.gov.tw) 。
(二)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陳慧敏分析師(02-23808781,huiminchen@acs.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