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3月4日教育部函

主旨:函轉行政院有關104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之「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將自105年3月15日施行,請查照並請轉知所屬。
說明:依據行政院105年2月25日院臺法字第1050154280B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