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師或有校外教師來文因學術研究或論文撰寫需要,向各處室或學系辦公室索取教職員生個人資料,相關單位是否可以提供資料給教師?

教師執行學術研究或撰寫論文,並非教育或訓練行政之目的,已逾越教務處蒐集學生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故不宜提供,但資料若經去識別化或僅提供統計數據,無從識別當事人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