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有關法務部函修正「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

主旨:函轉有關法務部函修正「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及修正名稱為「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並業已(自中華民國101年10月1日)生效,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及所管行業之公(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