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公布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第54條-教育部轉知

教育部轉知行政院函有關中華民國99年5月26日修正公布之「個人資料保護法」,除第6條、第54條外,其餘條文行政院定自101年10月1日施行,請 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臺法字第1010056845B號函辦理。